省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在合作区域内,整合政府及行业资源,建立项目品牌,全面推广GCC项目,负责该省培训基地、培训生产基地、院校实训基地的甄选、申请、初审等;负责该省培训基地、培训生产基地、院校实训基地的协调、运营支持、监督管理等;作为该省就业指导中心,负责该省培训考试学员的就业推荐等。
机构设立条件:
(1)具有一定资源及背景的行政、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系统(具备独立法人资格);
(2)具备一定规模的场地,具有资源整合及培训渠道管理能力;
(3)项目运作计划书;
(4)具备从市场宣传、招生、技术支持、渠道拓展、运营管理及就业支持的完善团队;
(5)通过GCC管理办认证的项目经理、教师与监考员各两名以上。
合作申请流程: